006939748/2014-00050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4-01-16
2014年1月16日广东省省长朱小丹 在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

政府工作报告

——2014年1月16日在广东省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广东省省长 朱小丹


各位代表:

  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是我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我省有效应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绩的重要一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省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省政府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和“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着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经济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初步核定,全省生产总值62164亿元、突破1万亿美元,比上年增长8.5%。人均生产总值58540元、增长7.8%。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076亿元、增长13.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09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669元,分别增长9.5%和10.7%。城镇登记失业率2.43%。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5%。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年度主要任务顺利完成,本届政府工作开局良好。
  一年来,我们做的主要工作及成效如下:

  (一)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经济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消费、投资、外需拉动协调性增强。我们多措并举扩大消费、促进投资、稳定出口,努力使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内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提高,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5万亿元、增长12.2%。新的消费增长点和现代经营业态发展迅猛,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2万亿元、增长33%,信息消费规模达6400亿元、增长21%。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29万亿元、增长18.3%,增幅为近年来较高水平。省重点项目投资任务超额完成。投资结构优化,民间投资增长25.5%、占比提高至55.9%,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快速增长。进出口总额达1.09万亿美元、增长10.9%,其中出口6364亿美元、增长10.9%。

  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加快交通、城建、能源、水利、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打好“交通大会战”,重点推动粤东西北交通项目建设。完成基础设施投资5499亿元、增长17.7%,其中交通投资增长38%。厦深、茂湛铁路建成通车,梅大一期、二广高速怀集支线等7个高速公路项目200公里建成通车,包茂粤境段等13个高速公路项目896公里新开工建设。广佛肇、穗莞深等城际轨道线路建设及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等加快推进。一批能源项目建成投产,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装机规模增长50%。

  农业生产稳定发展。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有效克服重大自然灾害、H7N9禽流感等不利影响,农业增加值稳定增长,粮食蔬菜产销稳定,畜牧业企稳回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新增农民合作社11677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99家。农业综合机械化率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达59.6%。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万宗工程等建设加快。“三防”和救灾复产取得扎实成效。
  企业发展实力增强。推动大型骨干企业壮大规模增强实力,年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的企业达181家、超千亿元的企业达15家。预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增长26%。国有企业利润增长25%。取消、停征6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一批收费标准,减轻社会和企业负担46亿元。完善中小微企业综合服务体系,预计中小微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速提高6.9个百分点,民营经济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上升到52%。

  (二)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
  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我们着力完善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构建区域创新体系。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达2.25%,技术自给率提高到69.8%。有效发明专利量和PCT国际专利申请量继续保持全国第一。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增幅高于全省工业总产值增幅。“天河二号”落户国家超算(广州)中心并正式投入使用。高端新型电子信息等一批重大科技专项攻关取得突破,新建成一批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质检中心。智能制造示范工程和工业园区信息化示范工程深入实施。获得973首席科学家项目8项。引进第四批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
  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成效明显。坚定不移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三次产业比重调整为4.9∶47.3∶47.8,第三产业比重提高1.3个百分点、超过第二产业。金融、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提高至57.8%。佛山一汽大众、江门南车、湛江钢铁、中科炼化、中海油炼化二期、中委炼油等重大产业项目扎实推进,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提高至48%。新型显示、新一代通信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进一步壮大。金融业增加值增长18.0%,本外币各项存贷款余额、社会融资规模和人民币跨境业务量均居全国第一。旅游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超过6%。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建设扎实推进,海洋生产总值达1.23万亿元。
  “双转移”和淘汰落后产能深入推进。珠三角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转出、淘汰关停企业1万多家,新登记企业32.05万户,产业层次提升。全省培训农村劳动力70.6万人,转移就业90.8万人。列入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93家企业落后设备已全部关停。全年淘汰落后水泥产能1697万吨、造纸13.62万吨、制革10万标张,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三)珠三角转型发展和粤东西北振兴发展并进,区域城乡发展协调性增强。
  珠三角进入“九年大跨越”新阶段。我们在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实现“四年大发展”的基础上,及时启动实施“九年大跨越”方案。珠三角现代产业核心区初步形成,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分别达61.5%、52.3%。稳步推进重要发展平台和新区规划建设,城市群发展质量提升。珠三角五个一体化和三大经济圈合作务实推进。交通路网进一步完善,九市实现年票互认,岭南通实现省内19个地市和港澳地区互联互通,城际轨道交通沿线土地综合开发规划进展顺利。跨行政区域河流综合治理初见成效,第二阶段珠三角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启动实施。
  粤东西北地区站上振兴发展新起点。对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作出新部署。推动地级市中心城区扩容提质,新区规划和撤县设区进展顺利,起步区和重点片区规划建设有序启动。推进产业园区扩能增效,新签约项目394个、总协议投资额1716亿元。预计全年省产业转移园实现工业总产值4800亿元、税收195亿元,分别增长23%、30%,工业增加值占粤东西北地区比重上升至21%。粤东西北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等主要经济指标增幅继续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统筹城乡规划建设,县(市)城区和中心镇建设水平提高,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全面完成,村庄规划覆盖率达55%。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实现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学校和欠发达地区乡镇中心幼儿园规范化建设全面铺开。15.9万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入户城镇。宜居城乡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完成一批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扎实推进。启动实施新一轮扶贫开发,人均年收入低于3480元的20.9万户农户纳入扶贫范围。
  (四)深化改革开放,经济发展活力动力进一步增强。
  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深入推进。我们抓住制约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大改革攻坚力度。重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转移、下放国家设定和省权限内的行政审批事项共508项。市县行政审批改革事项目录全部公布。省级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计生、新闻出版和广电部门机构改革顺利实施,职能有效整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基本完成。省网上办事大厅连通全部县(市、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从试点地区向珠三角各市铺开,全省新登记企业增长50.4%、注册资本增长1.8倍。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民间投资准入进一步放开。国有资产重组和国有企业改革深入推进,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加快完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完善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政策、清理整合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取得阶段性成效。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省财政经营性资金股权投资管理改革、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扎实推进。珠三角和山区县农村综合改革深入开展。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加快,民间金融街发展势头良好。编制实施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规划。
  外经贸转型升级加快。进一步优化外贸结构,一般贸易进出口快速发展,高新技术产品、私营企业、新兴市场出口保持良好势头。先进技术设备和重要原材料进口增长明显。加工贸易“委托设计+自主品牌”生产方式比重达63%、提高8.3个百分点,内销占比达43.7%、提高2.6个百分点。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和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金额持续较快增长。利用外资质量提升,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249.5亿美元,其中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7.6%。境外企业中方协议投资额增长20.9%。成立5个境外经贸代表处。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启动。广东电子口岸开通,“三个一”通关模式改革试点进展顺利。
  粤港澳台侨合作和对外交流合作取得新进展。积极申报设立自由贸易园区。推动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落实,15项先行先试措施纳入CEPA补充协议十。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扎实推进,金融、教育、卫生、旅游、专业服务等领域开放合作取得新突破。广州南沙明珠湾33个项目动工,深圳前海注册企业3553家、其中金融类企业占60%,珠海横琴注册企业2121家、新增注册资本1163亿元。港珠澳大桥等跨境基础设施建设顺利。粤台经济文化合作深化。聚侨引资引智、华商合作、华社联谊成效明显。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经贸技术合作加强,与东盟等新兴经济体合作水平提升。泛珠合作务实推进。
  (五)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加强。
  节能减排和污染治理深入开展。我们认真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实行最严格的污染物排放监管制度。电机能效提升、LED节能照明、燃煤电厂脱硫脱硝、机动车污染减排等工程扎实推进。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可望完成年度目标。推进污染防治区域联动,启动实施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行动计划。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超过80%。所有地级以上市实现PM2.5等监测数据实时发布。
  资源节约和生态保护继续加强。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全面推进,建成生态景观林带3160公里,完成森林碳汇工程362万亩,森林进城围城工程取得新进展。林地林木等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绿道网络体系继续完善,绿地生态网络建设启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取得初步成效。地级以上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持续稳定达标。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得到加强。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加快发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启动配额分配和上线交易。省部合作共建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取得新成果,“三旧”改造等扎实推进。
  (六)加快发展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人民生活持续改善。
  推进十件民生实事成效显著。我们坚持把办好十件民生实事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年省财政投入633亿元,全省各级财政投入1764亿元,全力办好十件民生实事,解决了一批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领域事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出台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实施方案。全年民生支出占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达67.2%。
  就业和社会保障进一步加强。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城镇新增就业164.5万人,促进创业17.6万人。五大险种参保人数实现新增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实现省内转移接续。14个地级以上市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居民月人均低保标准分别提高19.1%、17.6%,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提高18.2%,年人均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1200元、1300元。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提高19.1%。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新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8.81万套,基本建成13.89万套,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压缩省直部门公用经费开支5%,用于救灾复产重建。因灾“全倒户”春节前基本可入住新居。
  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取得新成绩。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全面推进,新创建教育强县12个、教育强镇196个。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总目标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扎实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得到巩固提升,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改革和“四重”建设迈出新步伐,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扩大至所有农村(含县镇)户籍全日制在校生。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文艺精品创作有新成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基本药物制度巩固完善,建成药品第三方交易平台,38个县(市)开展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平价医院、平价门诊、平价药包活动深入开展。中医药强省建设取得新成效。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妇幼安康工程顺利实施。残疾人保障和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群众体育蓬勃开展,参加第十二届全运会获金牌数和总分居全国第三。新建平价商店1636家。统计、人防、地质、气象、地震、档案、方志、参事、文史等事业取得新成绩。启动新一批对口援藏援疆工作。
  社会保持和谐稳定。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组织发展加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和化解社会矛盾力度加大。居住证基本覆盖在粤流动人口。欠薪整治和劳资纠纷预防化解处置工作有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不断提高。司法行政、海防打私等工作得到加强。全面贯彻民族宗教政策,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国防建设和民兵预备役工作继续加强,军民共建、双拥、优抚安置深入推进,军政军民更加团结。
  过去的一年,我们坚持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完善政府工作规则,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人民政协通报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共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843件、省政协提案717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8项,制定及修改政府规章20项。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及工青妇等人民团体意见。监察、审计、法制、政务公开和廉政建设取得新进展。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实施办法,认真查摆和整改“四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建立长效机制。省政府的会议文件简报均大幅减少,省级考核检查活动精简82%、评比表彰活动精简71%,政务接待进一步简化和规范。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省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饱含着党中央、国务院的深切关怀,凝聚着全省人民的智慧汗水,离不开海内外各界人士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全省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职工,向驻粤人民解放军、武警官兵、人民警察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各界人士致以崇高敬意!向长期关心支持我省改革发展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国际友人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矛盾仍然突出,而且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经济运行仍存在较大下行压力,消费需求增长动力偏弱,投资接续能力不足,出口形势仍然偏紧;经济结构不合理、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区域发展不平衡、体制机制不健全等深层次矛盾仍然突出;相当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节能减排形势严峻;生态环境、社会治安、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还比较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任务艰巨;转变政府职能任务依然繁重。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4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当前我省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爬坡越坎关键阶段,经济周期性波动与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叠加、结构性矛盾与体制性矛盾叠加、经济下行压力与社会矛盾凸显叠加的挑战依然十分严峻,发展的内外环境仍不容乐观。但经济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仍面临转型发展的难得机遇,特别是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为我们战胜挑战、深化改革、加快转型、促进发展提供了根本动力。做好今年工作,最核心的是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既要巩固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促进经济社会大局稳定,为改革创造必要条件,又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全面推进行政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等领域改革,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努力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2014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和“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激发市场活力,加快转型升级,促进优质增长,推动区域协调,提高开放水平,深化绿色发展,办好民生实事,切实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努力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8.5%,人均生产总值增长7.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进出口总额增长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0%;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左右;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完成国家下达年度计划。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坚持发展第一要务,扭住经济建设中心不动摇,认真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投资的关键作用和出口的支撑作用,全力促进经济平稳增长、提质增效。
  努力扩大消费需求。深入推进广货全国行、广货网上行,加快省外广东商贸城和广东商品国际采购中心等平台建设,完善覆盖面广、辐射力强的内销网络。加快广州、深圳、汕头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培育一批综合性电商龙头企业和行业性电商平台。加强商业网点规划和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升级改造和农超对接。加快培育养老服务、社区金融、医疗保健、家庭服务、教育培训等新兴服务性消费。创新信息服务产品和模式,加快4G网络建设和市场拓展,推进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建设,扩大信息消费。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加快全国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推进收入分配改革,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增强居民消费能力。
  促进投资合理增长。优化投资结构,抓好项目带动,加快建设一批事关发展全局的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发展平台和重大民生工程。全年安排省重点项目285项、投资4500亿元,其中交通基础设施投资1504亿元,能源建设投资730亿元。制定实施促进服务业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技改投资力度,实施重大产业链配套工程。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拓展民间投资领域,推动面向民间投资招标签约项目落地建设。
  保持进出口稳定增长。开拓多元化市场,支持企业境外参展、拓展海外销售渠道,重点扶持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和一般贸易出口,积极拓展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出口新优势。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培育壮大供应链管理、市场采购贸易等新业态,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出口集成服务。加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加快通关、结汇、退税速度。加强贸易摩擦案件应诉指导,建设公平贸易工作站。完善进口目录和贴息政策,扩大紧缺资源、设备、技术、产品进口。规划建设一批进口商品交易中心。推进全省统一的电子口岸建设,推广“三个一”通关模式。
  推进实体经济发展。落实培育大型骨干企业和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省重点企业直通车服务,推动企业壮大规模增强实力。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规范中介组织收费。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推进中小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推动发行中小微企业融资集合债券。
  加强经济运行调节。完善广东价格指数、重点企业PMI等监测平台,强化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加强重要商品储备管理,提高煤电油气运供应保障和调节能力。强化价格监管,依法打击价格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抓好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做好我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二)重点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抓住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这个核心,着力把市场化改革引向新的广度和深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推动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完善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政策法规体系。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民营企业参股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完善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推进省属企业资产重组,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财政比例。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平等参与竞争,废除各种形式不合理规定,落实“非禁即入”投资政策,制定各类企业平等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具体办法,开展负面清单管理方式试点。全面实施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对企业投资项目推行网上在线备案,压缩办理时限。探索公共投资领域引入社会资本,在公共资源配置中进一步引入竞争机制。
  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加快健全资本、金融、产权、股权、技术、知识产权等要素市场,促进要素市场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综合性产权交易平台。完善现代流通体系,推进贸易流通体制改革,以信息化等手段创新流通业态,加快南方现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发展内外贸一体的无障碍现代大流通。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推进公用公益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打造广东价格形成机制。稳步推动水、电、气等资源价格改革,推进节能发电调度和大用户直购电试点。
  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完善市场准入、运行、监管、退出制度,推进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清理和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行政和区域壁垒。年内全面完成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开通“信用广东网”,强化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健全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扩大企业法人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建设。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推进综合执法、统一执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逐步实现省市县三级平台互联互通。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政府经济调节科学化,增强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能,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控制新设审批事项,制定公布各级保留的审批事项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规范和优化审批流程,推行实时在线监察,建立“办事工作日”和“告知承诺”机制。完成省市县三级政府机构改革,抓紧落实省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探索建立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推进经济发达镇和中心镇行政体制改革试点。开展深化开发区行政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完善和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健全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制度。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推进法人治理结构、法定机构试点。加快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省直部门80%以上的行政审批事项和70%以上的社会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今年连接到珠三角地区全部镇街,并向粤东西北地区中心镇街一级延伸。
  深化财税金融制度改革。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全口径的预算编报体系,完善预算编制征询人大代表、部门、专家和社会各界意见的机制,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透明度。明确省市县镇事权划分,合理配置各级财政支出责任。完善转移支付体系,压减专项转移支付,提高省级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增加对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加强省级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推进省财政经营性资金实施股权投资管理改革。严格政府举债程序,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和预警机制。扩大营改增试点行业。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推进广州、深圳区域金融中心和珠三角重大金融创新平台建设,争取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民营金融机构发展、消费金融公司设立、期货交易市场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加强地方金融生态建设,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三)加快建设创新型广东。坚持把创新驱动发展作为核心战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突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发挥大型企业创新骨干作用,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扶持新型科研机构发展。发展技术市场,健全技术转移机制,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发展科技服务业,培育科技服务骨干机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示范省。实施标准化战略,建设质量强省。
  推进多主体协同创新。深化省部院产学研合作。组建各种形式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建一批协同创新中心和研发平台。推动创新型企业全面建设企业研发机构,实施创新路线图。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实施省重大科技专项,加快突破核心关键技术。重点建设一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平台,加快中国(东莞)散裂中子源、大亚湾中微子实验室(二期)等大科学装置建设,大力推进“天河二号”应用。加强国际和区域科技合作。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引进第五批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
  促进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创新链、产业链和资金链“三链融合”,推动国家级高新区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和综合试验区建设。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加快发展省粤科金融集团,设立省级种子基金。支持各市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融资担保基金,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科技孵化基金。支持设立科技支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或组织,发展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探索开展科技保险。规划建设一批民营小微科技企业孵化器、前孵化器、加速器等创新平台。
  (四)大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坚持存量调整与增量提质相结合,以重大项目、重大平台、重点企业、重大科技专项和信息化为抓手,推动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打造广东经济升级版。
  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加强产业规划政策引导。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广州、深圳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放宽服务业对外资和民间资本准入,加快发展金融、物流、文化创意、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推进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提升发展先进制造业,加快轨道交通、汽车、石化、航空等重大产业及项目建设。重点发展高端新型电子信息、生物、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第三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推进海洋经济强省建设,打造现代产业黄金海岸,办好2014年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加强技术改造和兼并重组,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强化能耗、环保、安全等标准的硬约束,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防范和化解产能过剩。
  加快重大平台建设。落实国家赋予广州南沙、深圳前海和珠海横琴的政策措施,加快南沙明珠湾起步区建设,打造前海以金融为主体的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推进横琴新区分线管理封关运行。加快中新(广州)知识城、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中以(东莞)产业园、中德金属生态城等平台建设,构建一批主导产业突出的国际合作特色园区。
  打造全国信息化先导区。实施宽带广东发展战略,建设智慧广东。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光纤入户和WiFi热点覆盖。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和优势传统产业整体提升工程。发展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服务产业。积极跟踪推进3D打印技术及应用产业发展。培育“三网融合”新业态。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五)着力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优化对外开放格局,转变外经贸发展方式,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更好地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
  加快外经贸转型发展。推进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和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落实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提升加工贸易产品内销便利化水平。建立多层次服务贸易推广平台,支持技术、软件、文化、中医药等服务出口,推动特殊功能区服务贸易集聚发展,做大做强服务外包产业。简化审批程序,扩大企业及个人对外投资。完善境外投资综合服务平台,加快培育本土跨国公司,建设境外营销网络和生产基地,运用跨国并购、股权投资等方式加大对技术、品牌等的兼并收购,推进境外能源资源共同开发利用。
  提升招商引资规模和水平。落实创新招商引资工作行动纲要和招商引资三年行动计划。加强与欧美等发达经济体的经贸投资合作,加大面向世界500强和行业龙头企业招商引资力度,开展产业链招商、园区特色招商,扩大引进高端产业、优质项目、先进技术和总部经济。落实与友好省州签订的经贸合作协议,重点加强低碳环保、科技创新、精密制造等领域的项目合作。科学布点设立境外经贸代表处,加强海外广东商会建设。
  全面促进粤港澳台侨合作和对外交流合作。落实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推进粤港澳服务业规划衔接、服务机构跨境设立和服务要素资源便捷流动,重点加强金融、商贸、专业服务、科技文化和社会民生等领域合作,率先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加快港珠澳大桥、粤澳新通道等跨境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珠江口宜居湾区。深化粤台高科技产业和服务贸易等合作。发挥侨力侨智和外事资源优势,更好服务经济转型。积极参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建设。推进公共外交和人文交流。支持民间智库发展。继续发挥经济特区的带动作用。申报设立自由贸易园区,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开展人民币离岸业务在岸结算试点。
  (六)扎实抓好“三农”工作。稳定发展农业生产,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促进农民增加收入。
  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深入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组织实施超级稻产业工程,建设连片大规模的粮食产业示范区。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抓好“菜篮子”工程。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加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推进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推进畜牧业生态健康养殖。发展特色林业和林产品深加工。加快渔船更新改造和现代化渔港建设,推进渔业资源修复,发展远洋捕捞和深海养殖。加快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提升现代农业装备水平。推进以种业为重点的农业科技创新,强化基层农技推广服务。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
  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推进村村通自来水建设,抓好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实施农村中型及重点小型机电排灌项目。加快雷州青年运河、高州水库和韩江粤东三大灌区改造,加快高陂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推进幸福村居创建和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启动实施世界银行贷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稳妥推进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流转。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和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建立农村集体产权管理服务交易平台,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完善农村金融信用体系,推进粤东西北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分类推进珠三角和山区县农村综合改革。启动国有林场分类改革。
  (七)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坚持以人为本、优化布局、生态文明、传承文化的原则,编制实施全省新型城镇化规划,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积极创建国家新型城镇化示范省。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实行差别化落户政策,逐步解决长期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家属落户问题。健全居住证制度,完善积分制入户和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政策。推动城镇教育、医疗、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稳步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加强进城务工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
  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推进城镇化。发挥广州和深圳的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优化珠三角各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提升珠三角城市群发展质量。推进汕潮揭同城化,发展壮大粤西城镇群,促进粤北地区城镇集约发展。积极稳妥推进粤东西北地区地级市中心城区扩容提质,提高中心城区人口和产业集聚度,科学有序加快新区起步区建设。促进产城互动、产城融合,强化城镇化发展的产业支撑。依托县城和中心镇建设一批卫星城,引导小城镇专业化、集约化、特色化发展。
  提升城镇建设水平和服务功能。加快完善供水、供电、供气、防灾减灾等市政基础设施,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抓好城市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地下管网、防洪排涝等体系建设。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推进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确保建筑质量和公平分配。加快智慧城市建设,优化城市智能管理。启动低碳生态城市示范省建设,保护城市自然生态,发展绿色城镇。突出岭南文化特色,建立历史建筑保护名录,加快旅游城市规划建设,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山水风貌的美丽城镇。
  健全新型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更多运用政策性金融工具,争取发行市政债券,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推进城市规划改革,限定城市开发边界。提高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统筹地上地下空间,适当增加居住和生态用地。选择若干市县和建制镇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
  (八)提高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水平。坚持统筹兼顾、优势互补、分类指导,创新区域合作,提升珠三角,振兴东西北,加大对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扶持力度,努力缩小区域城乡发展差距。
  推进珠三角地区优化发展。实施“九年大跨越”方案,推进珠三角现代产业集聚发展,开展城市升级行动,率先建成全国创新型区域,着力提升核心竞争力。统筹推进三大经济圈融合发展,加快区域合作园区建设。推进基础设施等五个一体化规划实施,编制实施科技创新、生态安全、信息、物流、旅游等新的五个一体化规划。促进珠三角金融一体化。强化跨行政区域河流污染联合治理和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抓好珠三角跨市地方道路衔接和公交对接等示范项目。积极推进深中通道建设。
  加快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推进产业园区扩能增效,加大园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力度。创新园区投资建设运营机制,扩大园区经济管理权限。适度超前规划,构建快速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广乐、二广等出省通道和县县通高速公路建设,推动贵广、南广铁路年内建成通车,加快深茂铁路建设。推进西江、北江航道改造和湛江机场迁建工程前期工作。推进设立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培育特色支柱产业,壮大财力规模和综合实力。推进滨海旅游产业园和生态旅游产业园建设。健全利益分享、产业链合作、干部选派等帮扶机制,全面加强珠三角对粤东西北地区的对口帮扶。
  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突破城乡二元结构制约,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统筹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交通、饮水、信息等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到农村兴办各类事业。引导工商资本投向农村企业化经营,向农业农村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增强县城和镇的城乡衔接功能。
  推进扶贫开发。落实扶贫开发“双到”政策,加强资金项目到村到户对口帮扶。强化产业扶贫和连片开发,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产品。注重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重点抓好贫困地区教育培训、基层医疗卫生等工作。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加强省际合作。创新完善泛珠合作机制,办好第十届泛珠论坛暨经贸洽谈会。促进珠江-西江经济带建设。推动粤东、粤西分别融入海西经济区、北部湾经济区。与闽赣合作加快原中央苏区县发展。加强省际环保预警和协同干预。推进南岭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规划建设。做好援藏援疆工作。
  (九)加快绿色低碳发展。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推动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全面实施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加快推进练江等流域污染综合整治,提升淡水河、石马河等污染整治成效。实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抓好工业锅炉、建筑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治理,限期淘汰“黄标车”,推动车用油品质量升级,严格控制PM2.5和臭氧等二次污染物。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推进土壤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加快森林碳汇、生态景观林带、森林进城围城、乡村绿化美化四大工程建设,构建森林生态安全体系。促进绿道网延伸升级,保护湿地资源。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开展海岸带综合整治修复试点,建设一批美丽海湾。
  狠抓节能减排和节约集约用地。严格实施“十二五”后半期节能行动计划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行动计划,制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和全产业链节能,发展绿色节能建筑,推进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发展循环经济,建设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抓好火电、石化等行业减排重点工程,强化农业源减排。创新节能减排融资机制。加快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有序推进“三旧”改造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推动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开展农村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统一登记。
  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高效节能电机、污水和垃圾处理设备等产业。加快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在有条件的市推进公交电动化。推动高效锅炉、注塑机等领域节能技术装备升级。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支持节能家电和节能建筑材料生产基地发展。发展环保市场,开展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试点。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
  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制定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全面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落实用途管制。逐步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推进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损害赔偿、责任追究制度。推进公众广泛参与的环保制度建设,及时公布环境信息,健全举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
  (十)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坚持民生优先,社会政策托底,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扎实办好民生实事,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省人民。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加快实行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扩大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加强高校“四重”建设。创建国家现代职业教育示范省,加强技工教育。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改革发展。探索分类管理,促进民办教育规范特色发展。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进与港澳台及国际教育机构合作办学。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结合产业升级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带动就业。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推进区域劳动力转移示范区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0万人。创新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平台和机制。广泛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
  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推动基础养老金省级统筹,统一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和缴费工资下限。继续推进社保扩面征缴,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积极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衔接机制。增加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继续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现异地就医多向联网、即时结算。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加强养老、恤孤、助残工作。健全社会救助制度,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底线兜住兜好。
  推进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围绕实现“中国梦”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新时期广东精神,建设文化强省。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大文化惠民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推动体现时代精神、具有岭南特色的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建立多层次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扩大政府文化资助和文化采购,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培育一批骨干文化企业。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推动出版发行、广播影视、文艺院团等已转制文化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以县一级为重点推进全省广电网络重组。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
  做好卫生计生、体育等工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推行合理分级诊疗。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办医,发展民营医院。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交易制度。完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动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推进妇女事业全面进步和儿童健康成长。加强社区体育公园、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推动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发展体育产业,认真备战仁川亚运会和第二届青奥会。全面贯彻民族宗教政策,维护民族团结和宗教和睦。推进气象现代化试点省建设。做好统计、地震、档案、方志、参事、文史等工作。
  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促进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整合社区服务管理资源,推行“一站式”便民服务。加快政社分开,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推进社会组织完善法人治理机制,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稳步推进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加快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
  建设平安广东。推进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集中整治,创新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密防范、依法打击严重暴力、走私贩私、制毒贩毒、制假售假、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和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提升流动人口动态服务管理效能。加大依法管理互联网力度,保护公民信息安全。广泛开展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推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司法行政服务能力,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强化安全生产防控体系建设,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强化食品药品安全重点整治,推进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制品等行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强化劳资纠纷排查和劳动关系协调,建设国家级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立常态化国防动员需求对接机制,做好国防教育、海防空防、民兵预备役、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办好十件民生实事。今年全省各级财政将投入1727亿元,其中省财政投入684亿元、增长15.6%,集中力量办好十件民生实事。一是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从今年1月起,将各县(市、区)城乡居民低保补差标准分别提高到333元/月和147元/月,农村五保对象人均供养标准提高到5897元/年、确保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60%,孤儿基本生活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1150元/月和700元/月,医疗救助人均标准提高到934元/年、其中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的救助比例提高到70%以上,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残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到600元/年和1200元/年。从今年7月起,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人均标准提高到80元/月。全省各级财政为此将投入154亿元,其中省级财政负担欠发达地区总投入的58%、共71.8亿元。二是提升就业社保水平。新增城镇就业120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50万人,促进创业10万人。组织劳动力转移减免费培训60万人。基本实现社会保障卡户籍人口全覆盖,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推进政府公共服务“一卡通”。将城乡居民医保每人年补助标准提高到320元。组织11万渔民、1万艘渔船参加渔业政策性保险。三是推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省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700元/月。城乡免费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小学提高到950元、初中提高到1550元,省属普通本科学校生均综合定额标准提高到9100元。做好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粤参加高职招生考试工作。四是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35元以上。实施欠发达地区偏远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岗位津贴补贴政策。为欠发达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置“五个一”医疗设备。在80%的县(市)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所有试点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达50%以上。全省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接受免费干预服务比例超过80%。五是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完成26万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奖补欠发达地区建设完善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和博物馆30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100个、乡镇(街道)公共电子阅览室150个,支持3000个行政村(社区)文化室完善设备。六是开展助困扶残。推进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府部门网站和省残疾人公众网站信息无障碍改造,分两年为全省视障人员免费配发读屏软件。在珠三角城市率先建设公共交通导盲系统,为5000辆公交车安装车载导盲系统、5000名视障人员配送导盲终端机。七是完善住房保障。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50178套,棚户区改造37538套,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10.22万套,完成10万户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和1.5万户“两不具备”贫困村庄移民搬迁安置。解决500户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问题。八是改善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完成新农村公路路面硬化5000公里左右。建设150个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省初步建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50%以上。九是促进稳价惠民。落实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向低收入群体及困难群众284万人发放一次性临时价格补贴。十是抓好防灾减灾重点工程建设。完成300宗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完成50宗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实现珠三角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和治理的比例不低于15%、粤东西北地区不低于10%的目标。
  各位代表!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是全面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的重要保证。省政府将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深化改革、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一是加强民主法治建设。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加强同人民政协的联系并向其通报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工青妇等人民团体意见。巩固和扩大基层民主。贯彻落实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二是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实施办法,扎实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全力打好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攻坚战,建立密切联系群众、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深入开展整治违规修建楼堂馆所、“小金库”和违规使用专项资金、公款出国旅游以及清理展会、论坛、节庆等专项行动。开展政风行风专项整治,大力整治庸懒散奢。狠刹文山会海,改进调查研究。巩固撤并和规范省级考核检查评比表彰活动成果。三是狠抓勤政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要求,最大限度压缩行政经费开支。开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强化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重大事项报告核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快构建监察、司法、审计等联动的行政权力监督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公务员教育管理和能力建设,努力打造政治坚定、能力过硬、清正廉洁、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
  各位代表!人民创造历史,发展全凭实干。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脚踏实地,团结奋斗,努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